【事件報導來源:991222經濟日報/文:吳秋蓉】 <事件摘要> <有關保險> 一條人命值多少錢?雖說人身無價,但實際上一個人真正離世時並非如一般所說的「生不帶來、死不帶走」,而是帶走我們的「賺錢能力」。所以,在保險制度而言,真正要解決一個人離開時的損失,而將「經濟」損失降到最低,是有科學的計算方法的;也就是依個人年所得,去揣想倘若我們真的離開了,要為心愛的家人預備多少年的收入,才能讓他們不至於在心情的悲慟之外,還要承受因經濟條件的改變而必須做的生活條件惡化。 而要解決這樣的問題,在保險上則是仰賴「壽險」來解決。所謂壽險,是在被保險人「身故」或「全殘」時才可以領的錢,所以考量點在於: (1)走得太早所衍生之責任問題:也就是萬一一個人無法再提供經濟來源時所應考量的: (a)生活費:你或你的家庭一個月需要多少生活費? 萬一家庭經濟支柱無法再提供經濟來源,須準備多少年的生活費用? (b)負債:房貸、車貸及其他負債金額,萬一家庭經濟支柱倒下,誰來負責? (c)孝養金:你希望拿多少錢回家孝敬父母?若發生萬一,希望由誰代替你給? (2)全殘廢的照顧費用:開個玩笑,一個人若走了是一了百了,但殘廢了卻是沒完沒了;不但收入沒了,家庭的責任依然存在,而且還要花費大把金錢,所以需要準備的金錢還要更多。 (3)最後基金:人生未必會生大病,但最終都會蒙主寵召,而 人生最後一筆喪葬費用,簡單隆重至少需要30-50萬元。 (4)遺產稅:若理財得宜,累積大財富,保險有其隱藏財冨與合法節稅的功能。 人身無價,提供身故保障的壽險,可以解決走的太早的責任問題,保額的設定應將喪葬費用之外的負債、孝養費、生活費與其他必須費用都一併列入考量,視所處的生涯階段與責任所需,依各種不同的險種特性去搭配規劃,才能在萬一發生不幸時,讓我們心愛的家人至少維持原有的生活水平,而這也才是保險的真諦~不在為了誰要死去,而是為了有人要活下來~有好的規劃,才是真豁達,也才能真正延續我們對家人的愛與責任。 垂詢請洽江凱偉處經理團隊 或來信lawkaiwei@yahoo.com.tw 聯絡方式:菁英召募(含同業同階轉聘)請洽 江凱偉經理0935-388111(中華電)、0985-292808(亞太); 保險規劃及商品諮詢請洽 吳秋蓉主任0914-036015(台哥大)、0985-2928878(亞太); 江純慧主任0922-606188(亞太)
金管會21日公布,今年1到10月國人新契約平均保額僅65.27萬元,由84年達到102萬元之後,年年下降,今年全年平均保額恐創下近7年新低紀錄。然金管會依據美國人壽保險協會投保指南引述專家建議,個人擁有的壽險保單,死亡保障給付應該至少是個人年所得的七至十倍才足夠。以台灣人均所得約2萬美元、約新台幣60萬元來計算,每個人購買的平均保額,應該要有420萬元到600萬元才夠。而分析國人所購買的保險平均保額不斷下降的主因,金管會認為主要為受到整體經濟環境變化、及市場需求影響。
- Dec 22 Wed 2010 20:43
由新聞事件看保險~國人年平均壽險保額創七年新低 保障嚴重不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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