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本文同步登載於工商時報「政經八百專欄」>  

【文:江凱偉】
上周三的一篇文章,我們談到金管會對保險業者的鉗制力量之後,今天我們再來看看媒體的力量。

水能載舟亦能覆舟,保險公司花大把鈔票在媒體上打造完美形象;但若一個負面事件的出現,就可能讓這些錢付諸流水,保險公司不會不知道這種事情的嚴重程度,所以儘可能在上媒體之前即先擺平的案例亦有所聞。

保險糾紛案件要博媒體版面,除非是很大、不然就需很特別、不然就要很慘再不然至少要跟媒體關係良好,否則誰理會一個老百姓小小的保險糾紛損失?更何況這種事幾乎天天發生,而且一天發生好多件。

當然,很勁爆的內容也不是沒有過,只不過別忘了,這些金融保險業者一年動輒幾千萬元的廣告預算,一旦媒體報導讓這些金主不悅而撤掉廣告預算,有哪幾家媒體承受得起?幾年前就曾經有某周刊對某個金融業的大老闆家族進行大篇幅報導,其中隱含許多爭議性與負面的話題,結果呢?幾周後,該周刊登了大篇幅的道歉啟事,並說明那次的專題報導內容「未經查證,報導不實」,愚弄了讀者,也自打了一記耳光。還好,現在因為網路發達,就算是不起眼的保險糾紛,不用花大錢,也可以透過網路得到曝光的機會,多少也讓保險公司正視這些保戶的權益。

說了這麼多,雖然知道保險公司有金管會和媒體這兩個罩門,但遭遇保險糾紛時,還是得有一套標準的「作業流程」,並且最好有專業且公正的人士從旁協助。

一般而言,消費者遇有糾紛時,可先向保險公司內部的申訴單位或是保戶服務單位進行申訴,最好是以書面說明的方式進行,讓保險公司了解「有保險糾紛的情事發生」,也可避免位居保戶與保險公司橋樑的服務人員一手遮天。依據經驗,大概有一半以上的案件透過這樣的管道,可以獲得合理解決。

若是此路不通,第二個選擇就是請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的申訴調處委員會協助,但這個管道只限於「理賠糾紛」之處理。

其他糾紛則必須透過金管會保險局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處理,或者是找比較公正的專業媒體,如現代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,也可獲得相當程度的協助

現在有些大規模的保險經紀人公司也有設置專屬的律師,提供其保戶免費的保險糾紛諮詢,以對抗保險公司。若保險糾紛是因業務人員的過失所導致並造成消費者的損失,也有保險經紀人公司為旗下經紀人投保「專業責任保險」,以求保戶權益獲得更完善的保護。

總之,購買保險這件事,是一件自始至終皆具高度專業的事。保險既是一份重要的「契約」,該賠或不賠,都白紙黑字的記載在保單條款裡,但魔鬼往往藏在細節裡,所以慎選一份沒有保單陷阱的保單,應是消費者在投保前需做的第一項功課。但因缺乏相關專業,要細比市場上所有保單的條款與給付條件實有困難,真正想預防保險糾紛的發生,最快、也最聰明的方式,應該就屬選擇一個正派經營的公司、外加一位專業又有職業道德的業務人員了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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