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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本文部分參考聯合晚報]

我們的叮嚀:即將迎接2007年元旦倒數計時,大家跨年要去哪裡玩呢?在此預祝大家Happy New Year!不過,根據過往跨年夜活動經驗,諸如酒醉駕車肇事、大型現場活動推擠受傷或是去年的捷運電扶梯傷人的公共意外傷害,都讓歡樂的氣氛留下遺憾。凱偉區提醒大家,意外有保險才能不掃興,應當注意自身安全和理賠權益,例如酒醉駕車不理賠,而食物中毒不一定理賠等,若不幸發生意外狀況,應立即與我們洽詢,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喔。

狀況一:羅小祥與朋友於餐廳內聚餐歡度新年,在吃完餐點以後上吐下瀉而被送醫治療,經醫師診斷,羅小祥為食物中毒。

凱偉區特別提醒大家注意,並不是出現「食物中毒」症狀就會獲得理賠,保險理賠定義的食物中毒,必須要是多人同時產生相同的症狀來判定,如果只有其中一人上吐下瀉,則可能會是因個人體質引起的腸胃炎等疾病,則傷害醫療險不理賠。但若食物本身具有毒性或含有過量的化學物質而導致中毒,即屬意外傷害事故,則可以理賠。

狀況二:跨年台中市和八大電視台合辦大型跨年晚會,羅小祥參加跨年晚會,台上出現了超人氣偶像明星蔡依林靚歌熱舞,大家爭先恐後擠向台前一睹風采,羅小祥一不小心因為人群推擠而跌倒,造成骨折。

在意外險中所界定的「意外傷害事故」係指「非由疾病所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」。因此,意外險的理賠範圍即可以明確界定為,只要是外來、突發且非因疾病所導致的意外傷害事故,其引起的醫療行為,均可申請醫療理賠

因此在上述的個案中,羅小祥既不是因為自己故意造成的傷害,亦不屬於保單條款約定之除外責任項目,當然可以申請理賠。同樣的,如果是在活動結束後搭乘大眾捷運工具回家時,於公車站或是捷運站內,因為人潮過多的不當推擠而導致受傷的狀況,只要不是自己故意造成受傷的事實,都可以申請理賠。

狀況三:羅小祥與朋友相約參加跨年派對,因為現場氣氛太過熱烈,導致出現呼吸困難、缺氧的頭暈狀況而送醫治療。

由於意外險「意外傷害事故」定義,是指非由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,而呼吸困難、缺氧出現的頭暈算是一種內在生理狀況,所以不符合意外傷害事故的定義,既然非屬意外險的保障範圍,當然無法申請理賠。另外,因為參加活動而情緒太過激動,導致心臟病發作,或是產生過度亢奮、焦躁等自律神經失調的症狀,都不屬於意外險理賠的範疇。

另外,我們再提醒大家,若是因為酒後駕(騎)車,其吐氣或血液所含的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,此屬保單條款的除外責任項目,不在理賠的範圍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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